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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口将对城区管道燃气用户初装费实施补助
2012-03-21        发布人:龚冬月    
为深入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加快重庆城口建设,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切实解决城区居民生活燃料问题,有力推进“五城联创”工作。日前,从县经信委获悉,城口县将对2012年6月30日前在县城规划区域内具备安装管道燃气的用户(旧城改造区域外)给予初装费补助。
  补助对象为县城规划区内具备安装使用管道燃气条件(旧城改造区域不纳入)的一般居民户(经营性单位用户除外);有县城户籍、在县城规划区内且持有城镇低保卡的城区低保户;城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部队(人民武装部、武警、消防)单位食堂。其中,一般居民用户每户补助1000元(每户只交纳初装费1800元);城镇低保户每户补助2000元(即每户只交纳初装费800元);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部队等单位食堂按应收标准的50%给予补助。即日起,凡是在2012年6月30日前向重庆开县燃气有限公司城口分公司申请并完成安装的管道燃气经辖区街道和行业管理部门认可的用户均可享受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