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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投系统中层干部跨企业竞岗交流招聘公告
2011-09-09            

关于市城投集团公司系统中层干部跨企业竞岗交流招聘公告

系统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1年度公司系统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市公司党委决定,在公司系统开展一次中层干部跨企业竞岗交流工作(以下简称竞岗交流)。本次竞岗交流共推出各类职位33个。其中:公司系统单位副总工程师岗位2个,中层正职岗位1个,中层副职岗位27个,市公司本部业务主管岗位3个。为确保本次工作的顺利实施,请系统各单位务必做好本次竞岗交流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公司内网、企务宣传栏、短信平台等宣传媒介及时发布招聘信息,确保公司全体员工知晓本次竞聘工作。

一、竞岗交流的职位、范围、方式

1、竞岗交流的职位:具体情况详见附表。

2、竞岗交流的范围:这次竞岗交流,面向公司系统所有企、事业单位和公司本部全体在职员工,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但不得报名竞争本单位岗位。

3、竞岗交流的方式:这次竞岗交流,可以是平职竞岗交流,也可以是竞岗提拔交流。

二、竞岗交流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参加竞岗交流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质,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2、热爱城投事业,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有一定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取得较好的工作实绩。

3、清正廉洁,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以身作则,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4、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参加竞岗交流的人员,按照竞争岗位不同,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共性条件。

⑴参加竞岗交流人员必须是公司本部和公司系统各单位的正式员工,且具有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系统内相关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以与系统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为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1年9月30日,下同)。

⑵参加竞岗交流人员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个别岗位可放宽到大专学历)。

⑶年龄45周岁以下(196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个性条件(详见附表)。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在市公司任职三年以上的业务主管可报考系统单位各类岗位。

三、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竞岗交流报名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地点设在市公司政治部,报名邮箱为hzctxuhz@126.com,主要联系电话为:

市公司联系人为徐浩哲,联系电话为58581128;

燃气集团联系人项敏,联系电话为88163625;

城建发展公司联系人郑锐,联系电话为28885702;

环境集团联系人为赵素娥,联系电话为88123274;

安居中心联系人为丁加,联系电话为87555790;

创投公司联系人为章彬,联系电话为87157230;

城投建设联系人为王宝杭,联系电话为85109672

2、报名时间。时间为9月14日—16日。报名分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二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个人自荐者,按要求填写《竞争上岗报名登记表》,简述本人的工作经历及本人竞争该职位的优势和条件,提供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推荐的由所在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在报名表上盖章。

3、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时间为9月17日—18日。经资格审查,每个竞岗交流职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少于3人,该职位不开考,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四、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时间为9月20日。阅卷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前三名进入初面。公司系统各单位中层干部参加平职竞岗交流的,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初面,笔试成绩按满分计算。如公司系统各单位中层干部平职报考同一职位的人数超过2人,则统一参加笔试,按照成绩高低,取前3位进入初面。

2、初面。除市公司本部招聘岗位外,其他岗位均需进行初面,按类别分组进行,时间为9月23日-25日,分数合格者进入复试。

3、复试。进入复试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复试时间,原则为9月27日-28日。复试采取答辩形式,结合岗位特点,突出“干什么,考什么”的要求对应聘人员考评。

4确定考察对象。时间为9月29日。原则上非市公司本部招聘岗位应根据笔试成绩25%(平职报考不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按100分计入)、初面25%、复试50%的比例确定每个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按照及格线(75分)以上、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市公司招聘岗位则根据笔试成绩25%(平职报考不参加笔试的,笔试成绩按100分计入)、复试75%的比例确定每个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并按照及格线(75分)以上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五、考察试用

1、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各用人单位考察组分别组织实施,时间为10月8日-12日。组织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和民主测评两种方式进行。

2、讨论决定。各用人单位召开党组织会议(不具备召开党组织会议条件的单位召开董事会),按照差额上会、差额酝酿、差额表决的原则,根据竞岗者笔试、面试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每个岗位的拟任人选。在决定拟任人选时,应当尊重本人所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配。对没有合适人选的岗位,可暂时空缺。各单位确定的拟任人选应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任用公示。各用人单位根据党组织会议或董事会讨论结果,将拟任人选在现服务单位及拟任职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4、任职试用。公示结束后,其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聘用手续,下发聘任文件,实行一年试用期(平职交流者除外);对反映有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也不再递补。

上述程序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结束。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竞岗交流工作,由市公司监察审计部进行全程监督。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附件:1.2011年公司系统竞岗交流职位汇总表

      2.市城投集团跨企业竞岗交流报名登记表

  

公司系统竞岗交流领导小组

二○一一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