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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车身广告招标公告
2011-11-24        发布人:龚冬月、孙燕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承担杭州市燃气中低压管网建设安装工程及运营,集团拥有诸多车辆,因2011年统一形象变更,现诚征车辆车身广告制作单位,承担所有所需车辆的车身广告制作业务。

一、招标范围和内容: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工程车、电瓶车车辆车身广告制作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广告制作单位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万元;

3、具备工商广告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承接广告发布权的证明;

4、应提交的资质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有效证件、企业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以上为复印件)及从业人员证明(合同或养老保险或其他)。所提供的证照复印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包括授权单位和授权代理人(原件)。广告制作单位必须由法定代表本人或由其授权本单位专职人员经办投标事宜,被授权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三、投标截止日:2011年11月 30 日上午9:00

四、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艮山东路136号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6楼运营服务部(3)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1年11月 22日上午8:30至2011年 11月 25日下午4时。

六、投标保证金:5000元(人民币);             收款单位: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武林支行                     帐    号:1202021209906778718

七、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开标地点:杭州市艮山东路136号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11年11月 30日上午9:00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九、联系人姓名:汤蒙菲              邮   编:310017

联系人电话:0571— 88163767    传   真:0571—88063551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