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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供应设施(滨江抢修中心)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2017-01-18            
本招标项目燃气供应设施(滨江抢修中心)工程 (下称“本项目”)已由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杭发改投资核准[2016]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建设实施,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为确保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现对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GZHR20170101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滨江区襄七房单元FG-U13-01地块,总用地面积约8002平方米。建设集中低压燃气管道抢修功能、户内燃气抢修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抢修服务中心一座。建筑面积2199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998.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999.2平方米,项目估算总投资为12982.5万元。

三、跟踪审计服务内容及期限

1、本项目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的全过程跟踪审计、竣工工程结算初步审核(或审价)以及财务决算的配合咨询服务等。

2、跟踪审计的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开始实施,至项目内所有工程的造价结算终审完毕。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最低要求)

1)企业资质:①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③投标人须在“杭州市国资委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审计中介机构准入名单(2014-2018年度)”,且须同时列属“杭州市财政部门工程审价协审服务入围单位”或“杭州市审计部门工程审计协审服务入围单位

2)拟派人员:①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资格,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②专业人员至少2人。其中:至少1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资格;③拟派人员均须为投标人企业自有人员,且相关人员的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书均须注册于投标人企业。

3)、企业类似业绩:至少完成过1个房产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4)、信誉:①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②自201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均无重大审计质量问题或不良执业记录(以县、区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的书面通报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及认定依据详见本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携带资料

报名携带资料投标人可于2017年1月18日至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到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808室)报名。

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年2月13日9:00   

七、投标文件递交递地点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307室。

八、招标人将在送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同一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投标文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现场拆封。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

邮    编:310017

电    话:0571-88161027  0571-88163633

传    真:0571-87043869

联 系 人:诸亮  王洋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