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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应急机制
2011-10-31        发布人:龚冬月    

1、信息反馈

(1)凡发生恐怖突发性事件,工作人员应在发生之时起3分钟内将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缘由、性质、影响范围及程度等向本单位有关领导报告,5分钟内向集团公司运营服务部报告,下班、双休日和节假日期间向公司值班人员或公司安全保卫成员报告。

(2)凡属于重大事件,接到报告后,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该事件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涉及治安、交警、救护等,由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人员同时向有关方面报警。

(3)凡属一般性突发事件,接到报告后,由事发所属部门应急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并及时向公司应急小组汇报事态进展和处理情况。

  2、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救助受伤害人员。对伤者的躺卧位置、姿势及相关痕迹物证加以标识和记录,注意保管其衣物及随身物品,派出专人对伤者进行保护和抢救。

——保护现场。在救护、排险过程中,各单位参照各自应急职责的要求开展工作,注意尽量减少破坏,并记明原始状态,以及有关变动情况。

——凡发生恐怖突发事件,应积极做好行为过激人员的劝导和围观者的疏导工作,防止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和事态进一步扩大,尽快恢复现场正常秩序。制止犯罪,控制现场。在保护现场时,如发现犯罪分子尚未逃离,应尽力组织人员追捕,抓获后要组织可靠力量进行看管,等待移交公安机关。在看管时应特别提高警惕,以防犯罪分子逃脱、行凶、自杀或毁灭罪证。

3、自然灾害的抢险措施

——当发生汛情时,必须停止现场作业,各施工工地要以设备不进水为原则,做好防护,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因沟槽的塌方而造成其他设施的损坏,及时进行沟槽排水。

——当发生雪灾时,根据公司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力量清扫积雪。

——当发生台风袭击时,必须停止现场作业,尽量减少人员,车辆的外出,将可能造成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尽快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