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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各物管区域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项目公开询价公告
2026-02-05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各物管区域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

序号

项目地点

设备类型

数量(台)

品牌/型号

1

燃气大厦
(天目山路30号)

主机

1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B-TB-AEC2201I

探头1

5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探头2

6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JB-TB-AEC2201I

2

七堡基地
(艮山东路136号)

主机1   

(食堂)

1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AEC2303a

探头1
(食堂)

2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3a

主机2    

 (三联供)

1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3

探头2
(三联供)

1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3

北大桥抢修中心
(莫干山路807号)

主机

1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3a

探头1

1

四川希尔德科技有限公司
GTY-SD2130

探头2

3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探头3

3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3a

4

康桥仓储中心
(独城路206号)

主机

1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2a

探头1

3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2a

探头2

2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5

三墩抢修中心
(嘉仁路481号)

主机

1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630

探头

7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630

6

皋亭山LPG产业园
(丁沿路89号)

主机

1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630

探头

1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M630

7

滨江分公司
(滨文路6号)

主机

1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探头

1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8

小和山绿色能源体验中心
(和林路6号)

主机1

1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1a

探头1

20

成都安可信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AEC2301a

主机2

1

尼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JB-KR-NT8036

探头2

2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9

滨江能源大楼
(聚园路290号)

主机

1

山东斯诺电子有限公司
SNK8000

探头

11

山东斯诺电子有限公司
SNK8000

10

西部食堂
(孙家坝路90号)

主机

1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SSK-ZX

探头

1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SSK-ZX

11

盛德嘉苑宿舍
(假山路32号)

一体机

5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12

三塘食堂
(再行巷261号)

一体机

1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13

中北桥宿舍
(中山北路523号)

一体机

1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14

转塘抢修中心
(象山路401号)

一体机

3

济南本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GT-SST613D

注:如后续以上某项目点因土地征迁等原因,无需检测的;实际检测按合同执行,相关费用按实结算。

 (二)相关要求

1、按甲方要求,乙方对甲方各物管区域的规定仪器进行计量校准检测服务,并且按照检定规程、校准规范或其他技术法规要求在2026年3月底前出具合规的报告,乙方应确保校准数据准确可靠,并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和国际单位制。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现场作业规程,不得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工程现场;需自备相关安全防护装备,对于具有重大危险风险项的检测内容,需提前向甲方安全管理部门报备并配合甲方相关部门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3、如有约定以外需额外检测的设备,由甲方提出相应的书面要求,完成检测后出具有效的检测报告,相关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4、如后续经相关部门检查发现乙方所出具的检测报告不符合国家相应要求,违反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三)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2026年3月底前完成所有检测工作并出具合规的检测(校准)报告。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以评选当天“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报价人和法定代表人从2023年1月1日起(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天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供结果为准);

4、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2390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价不予调整。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最终结算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报价包括检测费、人工费、服务费、税费等可预见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报价保留2位小数(仅不含税综合单价可保留6位小数)。超过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合计金额与按综合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报价格式详见《报价单》(附件)。

贵公司参与报价,若无特别说明,则视为响应所有要求。若无法响应所有要求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检测校准工作并出具合格的校准证书(报告),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合同款。甲方支付款项前,乙方应先开具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延期支付。

五、需递交的报价文件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具备仪器检验检测校准相关资质);

2、有效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如CNAS、CMA等);

3、报价单;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为代理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价人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连续6个月);

6、信用记录复印件等信息。

    参与报价需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全称),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508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2月9日12时)。

六、成交原则

根据经评审总价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

联 系 人:杨工、金工  

电    话:0571-88163768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分公司

                  2026年2月5日

附件: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各物管区域可燃气体报警器检测项目报价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