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各物管区域化粪池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询价公告
2026-05-15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各物管区域化粪池清运服务项目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项目内容

七堡(艮山东路136号)、小和山(和林路6号)、康桥(独城路206号)、皋亭山(丁沿路89号)、转塘(象山路401号)、龙坞(葛衙庄202号)、三墩(嘉仁路481号)、滨江大楼(聚园路290号)8个物管区域一年度化粪池清运服务。

(二)服务要求

1、合同期内,采购方提前7日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通知供应商,对七堡(艮山东路136号)、小和山(和林路6号)、康桥(独城路206号)、皋亭山(丁沿路89号)、转塘(象山路401号)、龙坞(葛衙庄202号)、三墩(嘉仁路481号)、滨江大楼(聚园路290号)8个物管区域进行化粪池清运及排污管道疏通,具体作业地点按每次实际需求为准。

2、供应商需提供紧急情况处理,在接到采购方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提出紧急需求后,应在要求时间内到达并开展作业。

3、供应商应严格落实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4、供应商负责化粪池清理及排污管道疏通,施工结束后应确保现场环境清洁,并恢复原样。如因供应商作业不当导致排污管道堵塞,供应商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无偿再次清理、疏通等。

5、化粪池及排污管道完成清运、疏通后,须经采购方验收确认。

6、负责编制总体清运作业方案,后续各点按方案实施作业。

7、供应商应提供本项目所有作业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合同签订前提供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证明)

(三)相关要求

1、清掏标准:化粪池内粪便、淤泥、杂物彻底清除,进出口管道畅通,无堵塞、无返水现象。

2、运输标准:专用吸污车性能良好,密闭性强,运输过程中无污物泄漏、无异味扩散。

3、处置标准:污物处置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规定,具备合法处置资质。

4、服务态度:供应商需配备专业服务团队,响应及时、沟通顺畅,主动配合采购单位的现场检查和工作安排,及时处理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四)服务期限

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化粪池清洗”或“污水处理”等;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价(以评选当天“天眼查”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名单(以询价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6万元(含税)

本项目为固定总价,合同价不予调整。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以最终结算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报价包括人工费、服务费、税费等可预见或其他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报价保留2位小数(仅不含税综合单价可保留6位小数)。超过最高限价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合计金额与按综合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合计金额为准,修改综合单价。报价格式详见《报价单》(附件)。

贵公司参与报价,若无特别说明,则视为响应所有要求。若无法响应所有要求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采购方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开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需递交的报价文件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化粪池清洗”或“污水处理”等);

2、报价单;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报价人为代理人的,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人在该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6个月);

参与报价需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所有报价文件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装入文件袋中密封(文件袋上须注明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全称),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508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51912时)。

六、成交原则

根据经评审最低价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30号燃气大厦

联 系 人:柳工、金工  

电   话:0571-88163814

    

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后勤服务分公司

2026年515


附件:杭州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度各物管区域化粪池清运服务项目第二次报价单.doc